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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或许都始于那个夏天。

在那之前,我一无所有,除了音乐,生命一样的音乐。

我仍记得那个小镇上的一切。闷热的风、金黄的麦田、漆黑的河流、灼目的红日,还有少年肆意生长的身体和郁望。

年少的我总以为自己与众不同,毕竟我从不参与同龄男生那些幼稚无聊的话题,也从来都不屑与那些哗众取宠拉帮结派的人为伍。尚且稚嫩的我早早地开始思考生命,思考存在或虚无。

我在父母离异后,便彻底叛离了美术学习,并迷上了摇滚乐。我听了中国最早期的摇滚,也理解了thebeatles的含义。

我开始留起了长发,虽然被学校老师剪掉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头发都是教导老师剪的。

但我依旧我行我素,穿起了破牛仔裤,学会了抽烟喝酒,在无数的音乐和无限的思考中自我感动,享受只属于我的欢乐和苦闷、躁动和压抑。

在这难以名状的青涩阶段,陆江明恰时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他与我的不合群截然相反,在大家还在适应新环境的时候,他就呼朋唤友地和班里一众男生打成一片。

新学期第一天,打我一进学校就注意到这个人了。

楼梯口的角落,他站在人堆里,身形高大,鼻梁高挺,棱角分明。上身白色校服的领子不受约束地尽数解开,袒露出颀长的脖颈。嘴里叼着烟,不经意看过来的眼神里装满了肆意妄为四个字。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直觉不喜欢这个人。

果然,在教室里他便开始轻浮地逗弄起了还不认识的新同学。说那个短发女生长得像邓丽君,问她会不会唱甜蜜蜜,最后以一众男生的起哄和那个女生的脸红收尾。

我在这一刻便把他划入了黑名单。

哪怕后面分到一个宿舍,成为了舍友,我也没给他好脸色看。更不用提在宿舍听到他痞子一样地和其他几个男生一起聊起了隔壁班哪个女生腰细屁股大有多让人恶心了。

就这么一个我嫌恶至极的人,某一天里居然随口哼唱起了letitbe。

没有唱功技巧,但沉缓的音色和清晰的吐词却是意外的好听。

“你听thebeatles?”问出这句话的瞬间我就有些后悔了。

“嗬…独行侠,你还会说话呢?”他没有先回答问题,反而开始取笑起了我。他洗了个苹果,掏出把蝴蝶刀削了起来。

我开始无比的后悔和他搭话。

“你喜欢这个乐队?”他直接反问我。

有关音乐,我都格外包容且健谈。我还是点头回应了他,他也顺势和我攀谈了起来。在我暗暗的惊讶之中,我们聊了这个乐队的很多歌,但我有些失落他听的乐队并不多。

“我嘛…听歌就图个顺耳,更别说搞音乐了,要是有点艺术细胞学个吉他就好了,这简直就是泡妞杀器啊。”他笑得不正经。

不过我也没再反感,我知道他只是玩笑话。

这个年纪的男孩聊起天来向来百无禁忌,远到色情、av女星,近到出头干架、泡妞打垒,都是能够唾沫横飞、滔滔不绝地吹上一整晚。

苹果削完了,他吃了一口。并百无聊赖地玩起了那把蝴蝶刀。反着银光的蝴蝶刀在他又长又直的手指间上下翻飞,且速度极快。

我盯着看了一会,这样一双灵活的手,明明很适合弹吉他。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被一首歌给轻易拉近,他常找我借随身听听听歌。而对于那些沉郁阴暗的金属乐,他甚至做出了让我震惊的门外汉的评价——疯狂的生命力,挺独特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抗争方式。

我听着他认真思索后的回答,望着黑暗里他那似是鼓励的、明亮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突然慌乱无序得像临场打了一段陌生的鼓谱。

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相处中,我还发现他喜欢和我抽同一种口味的香烟。他凑过脑袋来借火的时候,我闻到他的头发、衣领、手指间都有些淡淡的,我们同样喜欢的香烟的气味

这些隐秘的相似性,只属于我和他的相似性,对我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一种想要接近他的欲望越来越难以自抑。

自从转学回到镇上后,我便一个人住在老家里,而父亲则与他的新婚妻子和小儿子住在市里,我们很少来往。

我一个人住的时候,向来无比享受这过分自由的味道,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打鼓作谱,不用再担心我的鼓会被谁砸烂。

因此我无比讨厌寄宿的日子,扎在闹哄哄的人堆里让我感到十分的不舒服,甚至想要不退学算了。我为什么还要读书呢?再没有人对我有何种期待,包括我自己。

可就这样过了短短两个月,我的想法便已瓦解,甚至是月假在家中的时候便开始渴望返校的日子。

渴望见到他,渴望听到他睡在下铺时的呼吸声,渴望闻到他和我一起抽烟时与我相同的味道渴望他的一切。

鬼知道我着了什么魔,或许我就是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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